集体商标的特点:
1.权利主体:集体商标的所有权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属于集体组织,即属于由多个企业组成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
2.权利取得要件: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3.权利行使方式:集体商标权的行使有分离的表现,即注册人享有所有权,但并不使用。
4.许可使用:集体商标只允许其注册人所属成员使用,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
5.转让和权利移转:集体商标原来原则上不允许转让,新的办法对其作了修改,允许转让,但规定受让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并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和该办法的规定。
6.集体商标应当包括使用管理规则。
一、农民合作社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条件为:1、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2、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3、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二、能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情形都有哪些
可以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情形除了下述情形之外都可以。
1、商标局公布的《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所规范的商标注册申请;
2、有优先权诉求的商标注册申请;
3、人物肖像的商标注册申请;
4、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
5、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没有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商标注册申请;
6、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
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商标申请人参照本项规定办理。
7、其它暂不宜采用网上申请的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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