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签发外国人出入境证:(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或失效且因客观原因无法补办的;(二)外国难民或者寻求庇护者,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办理的;(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外国人出入境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材料
1年内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照片1张,照片规格为48X33mm,收原件;
提供与所提交照片对应的、1年内的《广东省外国人签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收原件。
护照遗失、被盗抢的提交《护照报失证明》,毁损、失效的提交证件原件
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住酒店的,需提交酒店出具的登记表,住居民家中,提交辖区派出所出具的登记表。
如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案件经办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法律文书等。收原件。
填报表格,申请人或者代办人签名,有邀请单位的需单位盖章,收原件1份。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局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或邮递领取结果。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申请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汾江南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佛山市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附件一?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证书200元/人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3年)
第二十八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二)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三)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不准出境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公安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2016年)
附件一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证书200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3年)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3年)
第二十三条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因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等原因未持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无法在本国驻中国有关机构补办的,可以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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