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伤害的情况。如果是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那就涉及故意伤害罪。按照我国的规定,十四岁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六周岁的放在比较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没有进入我们刑事犯罪处罚的程序,因此,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已满十六周岁的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什么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一)校园欺凌行为有以下类型: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
12、网上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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