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宅基地权益成争议焦点:应当如何归属?
时间:2023-07-10 13:50:24 48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屋转让,但宅基地所有权没有改变。房屋转让后,只发生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因此宅基地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同时,由于土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出售后,宅基地使用权也会随着房屋权益的变化而变化,其所有权应当归被转让人所有。农村集体组织在宅基地流转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的,将收回宅基地。

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谁

一、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谁

1、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村集体。农村的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所以无论当事人的房屋是否被拆除,宅基地都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对宅基地指享有使用权个和资格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申请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

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下: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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