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院如何签订合同
(一)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合同预算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二)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办公室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合同预算部、工程部、物资采购部、财务部、及合同执行部门留存使用;合同原件严禁外借(项目报建、报批除外)。
二、工程设计合同审核的重点
(一)合同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标文件的经济标或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二)工程部门审核合同的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保修等条款;
(三)物质采购部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的型号、数量、达到时间、装卸货责任、质量保证金等条款;
(四)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三、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
(一)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二)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义务、解除合同的应采用补充合同的形式;
(三)变更、转让或解除后合同,执行部门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方式和范围同合同存档、备案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
全文5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