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起诉婚姻无效是否存在时间限制
对于起诉婚姻无效不存在时间限制。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的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在结婚后的任何时间内提出要求认定婚姻无效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
1.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提出主体可以是第三人;
2.可撤销婚姻多数为违反私人利益的行为,无效婚姻多是违反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3.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后任何时间内提出,而可撤销婚姻只能在婚后1年之内提出。
三、无效婚姻的原因是什么
无效婚姻可能有以下原因:
1.当事人出现重婚的情形导致其重婚的婚姻效力无效。
2.当事人双方有我国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3.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没有达到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婚龄年龄。即男生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生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n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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