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卖方蓄意隐藏凶宅实情,或在合约中制定买房人可视凶宅为由决定终止交易之条款,则买方有权请求退房;
反之,若合同未包含此方面规定,且卖方亦无任何掩饰房屋为凶宅之举动,那么买方将无权据此提出退房请求,除非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解除合同。
由于凶宅与否关乎租房意愿及买卖房产之抉择,属于重大事项范畴,卖方有义务向租户或购房者如实披露,若卖方有所隐瞒,容易导致该行为被认定为欺骗行为,进而令买方得以行使撤销合同并要求退房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