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施了多种多样的税费减免政策,其中既有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免征和降低增值税的政策,也有国家针对疫情防控的税收优化政策,另外去年实施的针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免税政策也将继续实施,同时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还可以享受社保费用阶段减免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对湖北实施免征增值税,对湖北意外的疫情地区则按照降低1%的税率来征收。除此之外为了缓解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税务部门还将和银行系统一道纳税信用A级、B级拓展到M级,方便企业用户税收和贷款一站式办理。
(一)受理审核
1、纳税服务中心纳税申报窗口对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合伙独资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进行受理,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审核其纳税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纳税申报表中各项目及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章戳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要求的纳税申报资料退回纳税人进行补正。
2、对实行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申报窗口只负责按季受理审核其纳税申报资料,并加盖纳税申报受理章。
(二)划转税款并打印完税凭证
1、纳税信息保存成功后,对开通银行扣款的纳税人,直接从银行扣款,并打印税票。
2、对未开通银行扣款的纳税人,纳税人持申报窗口打印的税票到其开户银行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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