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共检查企业48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发现57个环保问题,重点对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督察通报企业及涉水、涉气、涉危险废物、化工、发酵制药、尾矿库的企业,对群众投诉多、媒体关注度高的企业,以及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要进行全面核查,详细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和污染隐患。主要检查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通报企业整改情况、达标排放情况、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环评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隐患等方面。
环保部督察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19家,目前已整改14家,正在整改的5家;自治区环保厅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7家,目前已整改2家,正在整改的5家。对首府排查出的57个环保问题全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呼和浩特市政府向各旗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和企业下达了市长督察督办令,明确了整改问题和整改时限,责成各旗县区、开发区主要领导立即行动、限期整改到位,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环保部门要求立即关闭托县伍什家氧化塘和晾晒池,切断向氧化塘排水的管网,不再向氧化塘排放任何废水,尽快处置氧化塘内现有的废水。并对制药企业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对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一律实施停产治理,治理不达标的一律关停。另外,由市委、政府两办牵头,组成多部门联合督察组,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保专项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限,加大处罚力度,做好跟踪督察;针对违反环境保护政策、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企业,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切实保护好首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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