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
您好!请问宁波公积金如何委托提取?
专家答复:
您好!
您说的委托提取业务,叫做“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逐月划转业务”。该业务是指取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未清偿贷款本息前,通过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书的方式,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将委托人及其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不大于上月已还款的金额,直接划入指定的账户内。
需要提醒的是,可申请委托提取业务的对象,是取得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职工签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仍在中心,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缴存。配偶纳入同一套房屋还贷提取时,则必须和主借款人一起到中心办理委托提取关系人的增加。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刚获得贷款的市民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后,第一个月必须自筹资金进行还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次月收到银行提供的还款数据后,才会对市民上月的还贷金额进行划转,划转金额以账户余额为限且不大于上月已还款本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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