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男方付首付购买的房子,要还掉利息才能加女方名字吗
在婚姻关系中,若男方已经先行支付房屋首付款,那么婚后,经男女双方协商一致,是有可能将女方姓名添加入房产证之中的。
同样地,倘若双方未对此作出任何具体约定,那么女方也有权选择自行决定是否添加其姓名。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此类情况做出明确规定,故在此情况下的房产归属问题仍然存在一定争议和不确定性。
至于已添加女方姓名的房产,如双方共同承担了房款偿还义务,这就意味着该套房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反之,若仅由男方独自承担房款偿还责任,那么这套房产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以上内容援引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房产的租金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的租金应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因其是由双方共同经营所获得。
夫妻共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及知识产权收益等。
1、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利益为原则进行裁决。
2、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应依法给予保护。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以下财产均属共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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