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构成工伤十级伤残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中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右手中指工伤标准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的规定,一只手的任意手指(除拇指以外)远侧关节断裂或者丧失功能,是属于十级伤残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工资),该职工辞职或者劳务合同期满终止,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从用人单位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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