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起生效,而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即从婚姻登记处领到离婚证或者经法院调解签收民事调解书后离婚协议才生效。
一、找了签了离婚协议之后该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之后能反悔。离婚协议在离婚前反悔,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因为双方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当事人可以反悔。
若在领取离婚证之后反悔,可在离婚后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财产分割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财产分割协议书有法律效力。条件成果的时间点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取得离婚证的时间。
一般来说,协议应当在当事人意思表示成立时生效,但离婚问题仅靠当事人的协议是不够的,必须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
也就是说,具有离婚登记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双方签字时不生效,而是以双方在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
三、与台湾人涉外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涉外协议离婚程序:通过涉外协议申请离婚的,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双方应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亲笔签名或用手指打印;双方当面在婚姻登记处签订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一方,应当通知其领取离婚证;申请办理涉外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领取离婚证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一方携带或者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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