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求合并企业分立?合并前企业不能承担清偿债务吗
时间:2023-08-08 15:30:26 2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由于公司合并可能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如果公司与负债较多的企业合并,公司必须依法继承公司的债务,这必然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为了避免在这种情况下损害债权人的权益,《公司法》规定,债权人在合并公司时可以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2、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分立本质上不会影响偿付能力,债权人权益不会受到损害,自然也不会有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公司合并,债权人未必能得到更大的清偿保障,例如第一点举例。

企业如何合并企业合并无形资产怎么做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企业合并的分类,分别处理:

1.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按照被合并企业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取得时的初始成本;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按照被合并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基础。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的无形资产应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包括:

(1)被购买企业原已确认的无形资产。

(2)被购买企业原未确认的无形资产,但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购买方就应在购买日将其独立于商誉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例如,被购买方正在进行当中的一个研究开发项目,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购买方应将其独立于商誉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之,如果企业要合并无形的资产,那么一定要考量一下相关资产的具体情况,对合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出简要的预估,对更多相关情况做出准备,如果你对这类问题有疑惑,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在处理问题上也更加有准备。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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