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向各级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最长不超过三年。
这就意味着,若借款方未能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方便需在知晓自身权益已遭受损害且债务人知情或应当已知晓相关事实之日起的三年内,启动对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
倘若逾期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司法保护,唯一例外是自权益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下,存在特定事由的,人民法院方得依申请予以延长。
因此,即使在无借据的情形下,还款时限亦有所限制,债权方仍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全文4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