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和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
6、残疾赔偿金;
7、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最基本的资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则需要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4、对于交警在出具认定时,他们会根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条款规定和原则来制作认定书。
二、通事故中过错责任的认定标准为:
1、因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2、两方或以上当事人存在过错的,根据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
3、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事故的过错,依法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综上所述,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提出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可以在事故发生地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可要求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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