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礼应该如何要回
彩礼应该协商、调解或诉讼要回。如双方协商不成,不愿主动退还的,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如果未同居生活,通常需要全款返还,如果领证未共同生活,那么应当退还部分彩礼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返还的比例是多少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三、不给彩礼可以登记结婚吗
登记结婚和彩礼无关,登记结婚的条件是:
1.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出于自己的自愿,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2.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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