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二胎(仅限男女生育两个子女)不是超生,但明显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属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行为。根据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两次生育行为必须征收社会抚养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公民应当依法生育,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一)生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两个以上子女,另一方无子女或者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只生一个子女的;(四)户籍和居住地在边境县(市、区)的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五)因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的。第三十条夫妻愿意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夫妻现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登记,由村(居)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下列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一)超生子女的,一次性征收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入的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础,按照超生子女数的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有配偶但与他人同居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次性征收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入的八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以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础,按照生育子女数的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前款规定的社会抚养费标准,城镇居民以县级行政区域内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准,农村村民以县级行政区域内去年人均纯收入为准。
未婚同居犯法吗
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形成事实婚姻的
所谓事实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未形成事实婚姻的
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以此类推,大学生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的双方自由选择同居的一种类型,不受别人的阻止,既不违法也不合法。当身边的人再次问到大学生未婚同居是否违法呢便可以给他一个正确的答复。
未婚先孕是否犯法这个问题的答案虽然是不犯法,但是,未婚先孕所缺乏的法律保障也是一件令人忧虑的事情,此时在涉及到子女抚养的问题上,很容易产生纠纷,而对子女来讲也是很不利的。因此,各位一定要慎重处理。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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