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册资金是不需要有限制的,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它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
一、分公司是不是全是独立法人?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司法对于分公司的规定是什么呢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为,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所谓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三、总公司与分公司如何承担责任
总公司与分公司如果不明确责任,总部和分支机构将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确定总部和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构成母子关系,子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不是,属于分支机构的性质,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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