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单方面离婚怎么离男的不离怎么办
女方单方面离婚,男的不离如解决: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原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时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
4.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5.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双方感情未破裂的,法院会判决不允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的证据都有哪些
离婚诉讼的证据都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起诉离婚多久可以收到判决书
起诉离婚可以收到判决书的时间是三个月至六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起诉到判决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时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是三个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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