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然后询问需要准备的单证;
(二)办理理赔时所须准备的手续(必须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或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单据:
1.医学诊断证明;
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三)将所有单证交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一、人身意外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感染爱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爱滋病(aids期间);
(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人身意外保险的定义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它具有短期性,灵活性、保费低的特点。
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指的意外伤害的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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