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责任书出来以后多久进行关联鉴定
当在职员工被评定为工伤时,倘若经过治疗已经达到病情相对稳定并且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身体残缺或劳动能力受损情况,则应毫不延迟地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这一申请可由用人单位代表、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家属亲自递交至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该委员会则有义务于收到申请之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迅速给出关于该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准确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发生工伤,有第三方责任人,护理费由谁赔付
员工在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工伤入院接受治疗期间,倘若需要进行护理服务,则需凭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书面证明文件,且该责任将由所属工作单位承担。
工作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派遣人员到医院提供护理服务或直接向医院支付护理费用。
关于护理费用的具体支付标准,若所在省、市已出台相关规定,则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未制定相关规定,则通常参考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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