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股东在公司的法人代表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可以采取哪些行动。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进行调查,或者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同时,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如果公司的法人代表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进行调查,或者如果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请求公司提起诉讼。在必要的时候,股东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股 东 诉 讼 权
股东诉讼权是指股东作为公司法人人格的代表,就公司对外发生的法律关系,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股东是公司的决策核心,拥有公司的重大决策权。但是,股东在行使公司决策权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发生纠纷。此时,股东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股东诉讼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必须证明其股东资格,并且已经履行了法定的出资义务。同时,股东还需要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股东自己受到了损失,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股东无法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自己受到了损失,那么人民法院就可能驳回其诉讼请求。
股东诉讼权是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在实践中,股东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及时行使诉讼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也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股东的诉讼权得到充分行使。
股东诉讼权是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在实践中,股东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及时行使诉讼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也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股东的诉讼权得到充分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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