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在孩子哺乳期内怎么离婚
夫妻在孩子哺乳期内的离婚方式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是女方先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否则,男方在孩子哺乳期提出离婚,法院不予以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
哺乳期离婚孩子的判法:一般情况下,判给母亲。但若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不损害子女合法利益,或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应判给父亲。
三、诉讼离婚起诉费用谁承担
诉讼离婚起诉费用先由败诉方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了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人民法院会通知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原告接到通知次日起7日内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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