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对于企业的债务,按企业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企业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企业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企业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但是在股东出资不实和股东抽逃出资或未依法清算等情形下,股东也需要对企业倒闭带来的债务承担责任。
比如,企业股东滥用企业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企业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