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应该遵循遗嘱,具体的原因如下:
1、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按照遗嘱约定的方法分配遗产;
2、如果被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只能在遗嘱之后继承剩余部分的遗产,所以遗嘱是可以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3、被继承人死亡后,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发生法律效力,遗留的遗产应当按照遗嘱处理:
(1)生前未立有遗嘱,或者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2)未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可以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因此遗嘱继承比法定继承更优先,有遗嘱的,只能按照遗嘱处理,未有遗嘱的,才适用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产继承的法定分配比例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会均等分配继承遗产的份额。在分配遗产时,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需要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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