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生儿出生后的1个月内办理,出生申报办理条件是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一般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监护人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地点是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新出生的小孩户口可以随父母任何一方。
如何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
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需以下材料:1、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2、该婴儿与其父母亲自关系的旁证:(1)具有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2)助产机构出具分娩证明;(3)由新生儿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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