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签了调解书事后一方可以反悔吗
当双方签署了调解书后,一般来说,该调解书即具有法律效力,事后一方通常不可以直接反悔。
1.调解书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收,即表示调解协议已经生效,双方都应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2.如调解书在内容上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或者一方在签署调解书时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形,这种情况下,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调解书。
二、签收调解书后的法律效力
签收调解书后,其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调解书也具有终局性。即调解书一旦生效,就标志着案件已经审结,双方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民事诉讼中的调解程序和规则
在民事诉讼中,调解是一种重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由审判员或者合议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应当到场参加;
2.审判员或者合议庭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对双方进行劝导、疏导,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3.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审判员或者合议庭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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