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危险驾驶罪会不会危害公共安全罪
时间:2023-06-27 10:02:52 2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是。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罚明显比危险驾驶罪要重得多。这主要是由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侵犯的法益是不特定多数人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而不似危险驾驶罪侵犯的法益是交通运输安全。

2、两者造成的危害结果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量刑上也是有轻重之分的。

一、买卖枪支是法律上规定的吗

非法买卖枪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是涉及到危险对象的犯罪,但并不表现为对这种对象的破坏,也不具有放火、爆炸等罪一经实施即会同时造成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广泛破坏的特点。将其归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就在于枪支、弹药、爆炸物这种危险物品,易被犯罪分子控制,有可能危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国家财产的安全,给社会治安留下极大隐。

二、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构成什么罪

乘客抢公交车方向盘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根据刑法,触犯该罪名,最高可以判死刑。

三、醉驾最轻的处罚结果

醉驾最轻的处罚结果包括: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处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和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是他人的财产损失的,醉驾的驾驶员还应当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最少一个月的拘役。

危险驾驶罪构成条件:

1、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

4、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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