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担保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担保不一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对外担保的债务,如果是双方意思表示或者事后经一方追认,或者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个人债务的种类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的种类有:
1.一方的婚前债务;
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双方约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个共同债务,但需经债权人同意。
三、夫妻共同债务怎么事后追认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追认是夫妻共同债务:只要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的,另一方在相对人催告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认可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视为追认成功。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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