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冬季供暖时间是从几月到几月?
根据《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西宁地区采暖期自当年10月15日始至次年4月15日止,在采暖期内,应当实行昼夜值班,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
如果小区没有按时供暖,能不能退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根据《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由于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停热72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热的,应当依据合同给热用户适当补偿。第二十条规定:供热单位不履行赔偿责任的,热用户可以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保障供用热双方权益,建议热用户在用热前跟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就费用交付、供热质量等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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