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事到期的,可以向受让债权的人主张抵消,债权受让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已抵消的部分。另一种情况是,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其他形式的债权,并且这个债权的产生和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发生的,无论是否到期,债务人均可以主张抵消。
一、哪些情形债权人不能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不能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法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除债权人自身专属权利外。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转让人的抗辩。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要求抵销。
二、合同抵销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抵消就是由法律规定行使条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的抵消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三、抗辩权要怎么行使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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