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欠款人委托你写的,那么你需要获得欠款人的书面授权,因为口头的授权可能到时不承认就很麻烦。
(二)如果因此而到法院,你可以把相关经过说清楚,必经借款人不是你,你只是写了欠条,不能就认定你还钱。
(三)即使欠款人不还钱,或者不承认该借款的存在,你一般也不会承担责任,除非你在欠条中有担保的条款。
一、别人代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一)别人代写的欠条有没有效,主要看借款是否属于事实存在的,如果是存在的,代写的条件是依据实际情况写的,由借款人签字的,欠条是有效的。欠条无效的情况包括:借钱去从事一些违法活动,例如赌博、购买奢侈品、请客吃饭等等;借钱给未成年人,跟未成年人签的欠条。
(二)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有效的的欠条应具备以下要件: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2、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二、代写欠条就要代为还款吗
代写欠条不需要代为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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