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规定,对于金融机构的借款,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都规定应当采用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采用口头协议方式。但口头协议的最大弊端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有其他证据证明,否则难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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