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有以下条件: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交备案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全文4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