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租赁住房以原设计的房屋为最低租赁单元,人均租赁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给人居住。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许多房屋租赁合同都会涉及房屋租赁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款项。从现实生活中的诸多房屋租赁纠纷中不难发现,如何约定和计算租金租赁的违约金,是群众关心的话题。房屋租赁合同中常见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中,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对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租赁合同对违约金有约定(违约金金额由双方事先约定),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如果约定的罚款过高或过低,可以变更。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可以认为过高,可以降低。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按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并退还定金和多余的房费。
5。违约金的支付独立于履约行为,即租金的支付。
6。双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并赔偿约定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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