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再次犯盗窃罪,按照盗窃金额适当加重处罚。
一、请问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累犯不可以判缓刑。因为缓刑的运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条件的,而累犯是经过了刑事处罚后不思悔改再次犯罪,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如果对累犯适用缓刑,就违背了我国刑罚的目的。所以,累犯不能判缓刑。
二、刑事诉讼法发现新罪以后应当如何处理
犯罪嫌疑人刑事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行,有两种情况
1,刑事判决生效后,发现有漏罪的(就是判刑前还有其他犯罪),则应当重新对其罪行重新量刑,将漏罪的量刑与原罪行合并重新计算,然后扣除已经服刑的期限,是先并后减
例如:A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服刑半年后发现之前其还参与抢夺行为,犯抢夺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应当将A的盗窃罪和抢夺罪合并计算,如法院最终判决A盗窃罪和抢夺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则A的最终刑期是2年9个月,扣除已经服刑的半年,还需要执行2年3个月的刑期
2,判决生效后,服刑/假释等期间再次犯罪的
即犯罪行为是在判决生效后又犯新的罪行的,则应当单独对其新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如果前判决未执行完毕,则先由前判决扣除已经执行的刑期,剩余刑期和新犯罪的刑期合并计算
三、累犯盗窃一千元怎么判
累犯盗窃一千元在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基础上从重处罚,以盗窃罪定罪量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一千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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