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暂行规定》指出,问责决定机关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
对此,为保障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的合法权益,《暂行规定》对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不服问责决定的,应当如何进行申诉作出了具体规定。《暂行规定》还指出,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申诉期间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
诉讼期内不能采取强制执行。执行程序是在诉讼程序完结后,判决、裁定生效后进行的程序,故诉讼期内不能采取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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