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住的房子只要自家有地就自己盖,现在城市里的房子都是房地产开发商筹办建筑,房还没盖好就在卖房,人们想在大城市里有立身的住所时,就迫不及待地争相买房,毫不考虑后果。近代社会里,也大量的出现了买房者和房产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当拿着辛苦赚来的钱去买了房时,如果碰到买了房后开发商跑了怎么办?
首先要确定房开是不是真的跑了?为什么跑?如果房开发商先存在严重违约,或者破产、逃跑,购房者理应先报警,再收集相关资料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自身所购房屋属性的问题。
一、开发商跑后,购房者先可以报警再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1.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2.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
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只要交了全款,就可以得到房屋。但是,如果房屋没有完工,不符合交房条件的话,就得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1.首先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发商存在严重违约,达到了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要求解除与银行间的按揭贷款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导致按揭贷款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解除按揭贷款合同。就不用还贷款了。
2.要获得赔偿的话,必须凭借购房合同要求法院尽快查封所购房产。通常这种开发商拖欠的钱款会非常多,而施工单位享有强大的优先受偿权,购房者一定要赶在施工方行使这项权利之前将房屋查封。“如果没有购房合同,签订的购房协议上也没有明确具体的房号,这就很麻烦,很难保障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3.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
4.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关系。假如发展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的)。
5.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之间也必须齐心一致。如果其他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因为等待发展商完工没有及时起诉,可能最终就得不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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