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如何确定构成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并具有非法牟利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4、客观方面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第四款犯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对自然人犯本罪的处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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