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聊天、唱歌、跳舞,这是大多数网络主播日常的表现形式,与此同时,直播窗口旁边,会有一个实时互动的聊天窗口,聊天内容会以文字的形式在屏幕上滚动。
而眼前这个戴着手铐的小伙子,就曾经是这些发弹幕中,特别突出的一人。因为喜欢网络女主播,只有21岁的周某两个月就花掉了20万。
只要点一点鼠标,钱就送给了网络女主播。花钱花得这么大方,看起来周某似乎家底很殷实,可是实际上,打赏女主播的钱,是周某挪用的公款。
原来,周某是一家微商企业的员工,老板姓沈,尽管周某从事的岗位不是什么高层管理,但在这家企业,因为工作原因,却能够接触到企业经营款项的专用手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了企业专用的账户密码。
没多久,周某就悄悄的利用这个偷看来的密码,把公司的公款,转到了自己的账户里。目前,周某因涉嫌盗窃罪已经被盛泽警方刑事拘留。
【法律解读】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法律顾问表示,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数额。也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时间。这里的数额较大也是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15万元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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