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绥化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证明
1.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核准表
2.原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员执业情况证明
3.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的推荐书
4.在编人员需提供人事部门调令,聘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
5.公证员执业证原件
6.公证员签名章原件或复印件
7.具备涉外资格的同时报涉外备案表
二、绥化市执业机构变更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向区司法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申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区司法局在5日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逾期位补正或者补正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区司法局姜退回申请;
2.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有区司法局在规定时间组织评审;
3.经区司法局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区司法局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行政许可。
三、绥化市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核准办理依据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由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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