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疫情期间上班,如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劳动者可以投诉。若传染病暴发、流行,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其他。单位需要遵守。肺炎疫情还要上班能投诉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n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n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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