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城乡医保缴费标准
今年,山西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100元。
山西城乡医保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提高了10%,平均达75%;大病保险分段计算补偿政策统一调整为一个标准按75%报销。
1.三级甲等医院(一类收费标准):省外医院起付线1500元,支付比例55%;
2.省内的省、市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60%;
3.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医院(二类收费标准):省、市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支付比例70%;
4.县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支付比例75%。
5.二级乙等及以下医院(三类收费标准):起付线100元,支付比例85%。
山西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取消大病保险分段补偿办法,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统一按75%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年度内参保患者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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