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现金购买资产的兼并。这是指A公司使用现金购买B公司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以实现兼并。
2、以现金购买股票的兼并。这是指A公司使用现金购买B公司的大部分股票,以实现控制其资产及经营权的一种兼并。
3、以股票购买资产的兼并。这类兼并中,A公司向B公司发行A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B公司所拥有的大部分资产。一般来说,A公司同意承担B公司的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A公司只有选择地承担B公司的一部分责任。在这类兼并中,B公司必须承担两项义务:一、同意解散该公司;二是,把拥有的A公司的股票分配给自己的股东们。这样做的主要考虑是,A公司不想让自己的大量股票过分分散在极少数的股东手中。A、B公司一般还会就B公司的全体高级职员和董事会参加A公司的管理达成协议。
4、以股票交换股票的兼并。在这类兼并中,A公司可直接向B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B公司的大部分股票。一般说来,至少要达到A公司能控制B公司所需的足够的股票,因此,通过这类兼并,B公司就成为A公司的分公司。在这类兼并中,B公司可能解散或并入A公司。但不管属于哪类情况,B公司的资产将会在A公司的实际控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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