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遇到存在宗教寺庙的情况时,是需要作出相应的补偿措施的。而针对拆迁补偿房产这一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方法:
首先是货币补偿,它将被拆迁的房屋依照特定的程序、标准以及方式进行评估定价之后,由建设单位一次性地向被拆迁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
其次是产权调换,也就是建设单位用其所拥有的房屋与被拆迁的房屋进行产权交换,使得被拆迁者因此获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最后是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