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服务指南》,惠州职工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所在单位已经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借款人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新参加工作人员不受此限)且继续正常缴存;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收入必须是所有贷款月还款金额的两倍以上);
4、申请人(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本市商业银行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商贷),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发生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系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
6、申请人已经取得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偿还全部原商贷的申请;
7、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8、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已办出《房地产权证》,且该住房应仅为原商贷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抵押权人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9、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个人信用报告,最高逾期不超过3期,累计逾期记录不超过6期;
10、符合法律、法规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所在单位已经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借款人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新参加工作人员不受此限)且继续正常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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