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转租他人店铺需签订合同吗?
时间:2023-07-11 14:53:22 42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转租别人的店铺要和房东签合同。转租行为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期间转租店铺转让费要给房东吗

不需要

商铺租金是承租者给房东的租赁费用,而商铺转让费则是承租者给上一个经营者的额外费用,这笔钱并没有落到真正房东手里。因此,追根溯源,第一个商铺承租者是直接问真正房东租赁的,只要付出租金,是没有商铺转让费的。而从第二个起,商铺转让费就层层转嫁到下一个承租者。在不断的转租过程中,商铺的转让费就这样一步步被抬高,商铺转手次数越多,商铺的转让费会更高。

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不能收取转让费,所以,收取转让费是业主与承租者的私人约定,属于“你情我愿”。但是,收取转让费的前提应当是转让合法。何为合法呢应当是在征得房东的同意后才可以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转租需要经过房东同意,否则不得转租,更别提收取转让费了。

如今有的门面转让费是门面月租金的十几倍甚至更高,这阻挡了部分创业者的创业计划,阻碍了商铺门面的自由流通,导致市场活跃度下降,同时,也加大了投资者的商业风险。她建议,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可以对其进行适当的引导和必要的干预,使其有序、健康发展。

在目前转让费暂无专门法律进行规范的情况下,投资者需注意,在寻找投资机会时应当了解清楚出租人(转让人)有无对商铺的合法处分权及可出租期限,还要衡量转让费是否合理,避免因转让费虚高而遭受无谓的损失。同时,转让费也应当在三方合同中明确约定,并索要收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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