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约定,但是,探视权和支付抚养费是法定权利和义务,即使这样约定了,享有权利一方违反约定要探视孩子的,或子女要求给付合理抚养费的,依然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
根据《民法典》规定,探望权是法律明确赋予的一项权利,中止行使探望权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而不能由离婚双方随便协议放弃对子女的探望权。
一方可以放弃直接抚养子女,但是应当支付抚养费,不得协商放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
一、离婚了婆家不让看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了婆家不让探望孩子的,那么该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
行使探望权主张的,只要探望权的行使没有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的影响,法院会支持该请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是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的,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有对其的协助义务。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二、离婚协议里面没有探视时间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当事人未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探望权的,双方可以事由进行补充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在协议上约定一方无探视权的条款属无效条款,因为探视权是法定权利。
全文6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