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科审查人员在8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分管领导(决定人)。分管领导(决定人)在4个工作日对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审核决定。予以初审通过: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印发转报省交通运输厅后通过网上办结。不予通过:将通过系统回退,并将不予通过的原因在系统审核记录中予以说明。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科审查人员在8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分管领导(决定人)。分管领导(决定人)在4个工作日对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审核决定。予以初审通过: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印发转报省交通运输厅后通过网上办结。不予通过:将通过系统回退,并将不予通过的原因在系统审核记录中予以说明。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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